講師資格認證管理規章
1.目的:為確保及提升協會授課師資水平及資源, 特定立本管理規章規範
2.適用範圍:
2.1中華民國境內、外區域技術及管理課程師資認證
3.作業程序:
3.1 認證類別:
本協會講師認證範圍如下:
課程名稱 |
Training course |
課程編號 |
創業管理專業訓練 |
Balloon management training course |
BM-0010 |
造型氣球專業訓練 |
Balloon Twisting training course |
BT-0010 |
會場佈置專業訓練 |
Balloon Decoration training course |
BD-0010 |
3.2 助理教師資格審核條件:
3.2.1 共同資格 -
3.2.1.1 年滿 18 歲
3.2.1.2 具本協會會員資格者優先考慮
3.2.1.3 取得初級造型氣球講師認證資格 或 曾參加競賽獲獎(前三名)者或大學
或研究所畢業,
專業研究項目者
3.2.1.4 經本協會正式講師推薦者
3.2.2 專業資格 -
3.2.2.1 曾擔任相關專業課程助理講師並取得上課時數證明者
3.2.2.2 經本協會正式講師推薦者
3.3 講師認證資格:
3.3.1 共同資格 -
3.3.1.1 年滿 20 歲
3.3.1.2 具本協會會員資格者優先考慮
3.3.1.3 取得該區中階造型氣球講師認證資格(含初級證照)2年以上 或 須參加
全國性或國際性氣球競賽獲獎(前三名) 者或大學或研究所畢業, 專業研
究項目者
3 .3.2 專業資格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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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 業 資 格 |
創業管理專業訓練 |
1.具氣球講師證照二年以上者。
2.實務經營管理經驗三年以上,並附帶提供具代表性作品三件者。
3.該講授課程超過150小時以上 或 曾受聘為其他機構相關訓練課程
講師者 或 擔任該課程助理講師資格滿300小時以上者。 |
造型氣球專業訓練 |
1.具氣球講師證照二年以上者。
2.造型氣球講師課程一年以上。
3.該講授課程超過150小時以上 或 曾受聘為其他機構相關訓練課程
講師者或擔任該課程助理講師資格滿300小時以上者。 |
會場佈置專業訓練 |
1.具氣球講師證照二年以上者。
2.會場佈置實務經驗一年以上
3.該講授課程超過150小時以上 或 曾受聘為其他機構相關訓練課程
講師者。或 擔任該課程助理講師資格滿300小時以上者。
4.檢附個人或所屬公司從事之會場佈置照片3份,並完成個別照片之
工作費用分析表(請見附件) |
* 以上助理教師資格參加本協會所開立之「師資養成班」可抵扣實際助教時數。
3.3.3 講師認證申請:
3.3.3.1 通過協會氣球講師檢定考核通過者。
3.3.3.2 填寫「講師資格認證申請書」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, 郵寄或親至
協會秘書處提出
申請。
3.3.3.2 繳交講師認證費-報名費: 300元
單項資格認定費: 1,500元
報檢後若資格不符,原申請文件將退還原申請人
3.3.3.3 符合資格者由本協會依據申請內容開立資格證書 。
〔 講師資格認證申請書>>>點我下載 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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